办理没有区域限制无区划公司注册的条件
办理无区划公司注册的条件
公司名称核准 公司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规定,申请人只要北京的代理机构在企业登记领取“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”,改变了以往申请人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,领取“核准通知书”的工作模式。这一改变,使申请人不必跑北京,就可全程办理不含行政区划等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业务。
不带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核准条件
1、本企业已经是设立登记的企业法人,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;
2、本企业在3个(含3个)以上省级行政区内投资成立公司;
3、该3个以上企业字号都以本企业字号相同,并且经营一年以上。
满足以上要求,可以获取不带行政区域的公司名称。这也就说明了,新设立的企业很少具有市场影响力,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使用不行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,需要经营一段时间,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之后,才能通过变更的方式获取。需要注意的是,变更的企业名称同时不能与当地市局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。
國家局审批应注意的事项:
1. 全国无重名企业
2. 品牌名称在全国范围内无重复的品牌或商标
3. 字号不会引起公众误解
4. 名称核准后,须在当地工商部门登记
全國范围工商无区域业务办理:
1、加级核名,过;
2、疑难名称核准;
3、没有区域限制,國字头名称核准;
4、已核准名称股东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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